2007年4月16日

朋友

日前跟同事午膳聚餐﹐正在放產假的兩位同事都帶同她們四歲大的女兒前來 (註一)。兩個小女孩開始的時候還有點害羞﹐唯唯諾諾的﹔可不到十分鐘她們便高興得一起分享巧克力蛋糕﹐一起去「探險」(註二)﹐離開的時候她們已經手拉手難捨難離的。同事S看著這情景說道:「要是能回到四歲的時候那多好﹐十分鐘不到便成知心友了。」 四歲的時候﹐剛上學不久剛認識媽媽生活圈子以外的人﹐開始膂b識屬於自己的朋友。那個時候是最純真的吧﹐沒有利益衝突沒有爾如我詐。但無奈那個時候認識的「朋友仔」都只會成為生命中的過客﹐一個片段﹐我們有時候還實在想不起四歲時的生活是怎樣。 再來便是小學中學﹐這時候我們變得會挑了﹐不會把所有班裡知道名字的都稱「朋友仔」﹐還多了一個等級﹕「同學」。中小學時自主自由的時候比上幼稚園多很多﹐小息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活動﹐可以自己選擇上廁所的時間﹐可以自己選擇跟誰手拉手﹐那時候有「朋友仔」是樂事﹐小息的時候有人可以一起交頭接耳談天說地﹔但沒有了老師的獨權決定﹐等級只屬於「同學」的恐怕會被遺棄﹐自己坐在角落吃著零食看著別人嘻嘻哈哈 那個期間有好一陣子﹐我只是別人的「同學」﹐不是朋友。記得小六那年其中一位同班女生劈頭蓋臉的跟我說:「你不是我的朋友。」那時候實在不會形容那一刻的感受﹐現在要我形容的話我會說那時候腦子就像被開山爆石那種轟然巨響擊了一下﹐再來便是被所有滾下來的碎石完全埋葬。我因此而封閉了好一陣子﹐不交談不參與﹐把自己從人群中隱匿起來﹐一大群小孩三四十個的每天困在同一個教室裡面﹐我幻想有一日擁有特異功能可以將自己隱形。 這樣維持了好幾年至中三﹐那時候不知怎的忽然「受歡迎」起來﹐多了好幾個可以聯群結黨的朋友﹐上學吃飯上廁所都一起。雖然生命中忽然多了幾個「好朋友」﹐但心裡還是有一個陰影﹐所以從來都不太執著﹐要來的便來﹐要走的便走﹔我那時候執著的是朋友是朋友﹐同學是同學。到了現在我還是一樣﹐不輕易稱呼一個人為我的朋友﹐說起某某的時候會說在那裡那裡認識的人或是某人的朋友﹐因為能當我朋友的﹐我都會無私無顧的去付出﹐有啥要求「不」字不會出自我口﹐俗語所謂:「赴湯蹈火﹐兩肋插刀」。 遇人不淑的時候﹐我這種待友態度可說是愚蠢至極﹐輕易而舉的便被人當壽頭辦﹔對某友的付出程度曾經一度高至母親出言阻止:「她是在利用你的。」我仍說:「她是我朋友。」真的是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最後還是要負傷黯然離場並在朋友列上刪掉一個名字。「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的朋友等如齊宣王﹐永遠都是忠言逆耳﹐無艷的好言不聽﹐卻跑去相信奸妃鬼言。身為朋友的雖明知幫忙相勸也是枉然﹐但偏偏就因為「朋友」二字﹐依然伴其左右﹐冀盼有日會夢醒﹐知道無艷才是真心的。朋友關係有時候比談戀愛還複雜。離開學校後﹐朋友間不常見面﹐感情的維繫可說是在信念間。朋友之間沒有談戀愛的那種束縛承諾﹐付出的都是義務不是責任﹐亦鮮會渴望回報。有時候給朋友買份禮物只因「逛街看見覺得很適合」或是「你上次說過想要這個東西」﹐這樣的付出這樣的心機有時候還不會在情侶間出現呢。我這個人在維繫朋友關係這方面很垃圾﹐很久很久才會想起要回電郵﹐會忘記朋友生日﹐但幸運地身邊還有不離不棄的朋友。 朋友給我造成的心理傷害相對愛情嚴重得多。或者有人會認為只因為我沒有試過轟轟烈烈的愛情﹐所以不會感受到那種刻骨銘心的感覺。但友情不用轟轟烈烈﹐也能造成刻骨割心的傷害﹐曾經一次又一次的傷害我決定不再輕易付出。跟情人分手了大家都不會跟你再提起那個負心漢/臭男人/賤女人/貪錢妹等等﹐經時間的沖洗治療﹐這樣的一個舊情人便會變成生命中的一個回憶﹐只會偶爾夜闌人靜獨個自處時才會想起那時候曾經這樣痴迷曾經那樣瘋狂。跟朋友決裂往往都是靜悄悄的發生﹐不會像情人分手般的到處哭訴﹐其他人不知情只當你們還是朋友﹐還會在你面前提起這樣的一位過氣朋友﹔就算一字一句說明某某不再是朋友﹐大家還是不會記住﹐甚至在你擬定婚宴客人名單時還會提到這個令你氣憤的名字。 有人說我氣度狹窄﹐亦有人說我眼光短淺﹐還拋書包的說句什麼「出外靠朋友」來壓我。我只知我個人原則﹐朋友的界定﹐「出外靠朋友」麼﹖倒不如靠自己﹐我單人匹馬到英國來﹐洗衫做飯打掃全部自己做﹐立下決心學好英文﹐倒要多謝電視機。朋友不是用來依靠的而該是互相扶持﹐「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大家互相學習﹐增長補短﹔雖然不求回報也不希望被利用﹐也不想付出時朋友像齊宣王﹐你說我這個人有多矛盾。
註一﹑兩個同事的大女兒是同齡同名﹐兩個小女孩都叫Grace。 註二﹑餐室是在迷你高爾夫球場前面﹐多擔心她們會跑到裡面去。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Share |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